close

猝睡症病友每天用藥的劑量係根據主治醫師依不同病人不同體質症狀開立管制用藥,

但健保局審核官員確對醫師開立的用藥劑量于以主觀刪減,

完全無視病友真實需求,

病友可能在劑量不足情況下猝睡,若在騎開車中?
若在大考中?
若在操作機器中發生猝睡官員要負責嗎?
理由是什麼?
可以昭告天下嗎??
為什麼對猝睡症病友申請殘障手冊嚴格到不行?
為什麼醫師為病人爭取用要會被懷疑勾結藥商?
我們把藥當糖吃嗎?
為什麼管制用藥標準嚴苛?
把標準昭告天下行不行??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勇士部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