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台灣睡眠醫學會對於睡眠呼吸中止症的呼吸殘障手冊部分一直是心中的痛,像睡眠呼吸中止症在美國保險是給付睡眠呼吸器治療,因為治療睡眠呼吸中止可以改善白天精神,減少公安意外,減少心血管疾病及改善三高(高血壓,高血脂,高血糖)的情況,當初由於睡眠醫學會成立非常晚(民國91年),健保給付大餅在民國90年以前幾乎均被其他各個大醫學會把持住,所以睡眠方面的健保給付非常少且非常低目前只給付睡眠檢查及耳鼻喉科開刀,所以完全不考慮給付睡眠呼吸器(CPAP)治療,不得已的情形下往社會局的殘障手冊補助方面動腦筋,但現在為了殘障手冊已經模糊治療焦點了。

睡眠醫學會方面認為睡眠呼吸中止是疾病,健保除了給付外科手術外,應該也要給付內科治療(睡眠呼吸器),至於殘障手冊則回歸到社會福利政策,至於需目前需每年鑑定是內政部社會局規定,也是對呼吸中止患者每年追蹤呼吸器使用狀況,其實對患者本身是有幫助的。

目前台北市需使用六個月以上才能申請,其他縣市規定不一。

目前殘障手冊的申請已模糊焦點,以前好意是補助呼吸器及器材,結果現在已變成有錢人節稅工具,上次有位開工廠的老闆說他因為殘障手冊一年因小孩學費,所得稅,免費停車,搭車減免等一年省50-60萬,相對上已經失掉社會福利的原意。

而且根據美國流行病學分析睡眠呼吸中止在中年人的比例為五分之一,這樣每小時睡眠呼吸障礙指數(AHI)大於40以上的人口比例一定很高,一定會壓縮到其他需要社會補助的資源。


前一陣子健保局才說三高藥物占健保局藥物使用排名前三名,其實我心理就在想說其中不知道有多少人是因為睡眠呼吸問題沒有治療才造成藥物不易控制三高,真是令人感到還有許多努力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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